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尸体解剖查验规定出台

时间
2005-05-27

据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讯 为及时查明传染病病因,提高传染病诊疗水平,有效控制传染病流行,防止疫情扩散,卫生部近日发布第43号卫生部令《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规定》,并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规定》提出,医疗机构为了查找传染病病因,对在医疗机构死亡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经所在地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进行尸体解剖查验,并告知死者家属,做好记录。《规定》明确,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工作应当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具有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资质的机构内进行。《规定》强调,除解剖查验工作需要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需要解剖查验的尸体进行搬运、清洗、更衣、掩埋、火化等处理。

《规定》还对解剖查验后尸体、标本、医疗废物的处理、消毒防护、医院人感染控制等做出详细规定。